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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工业大学

体育运动队管理实施细则(修定稿)

 

为了加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,实现我校运动竞技水平达到省内领先、国内一流、国际知名的目标,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,激励高水平运动员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提高综合素质,为国家培养新一代优秀的大学生高水平运动人才。根据大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学习、训练、竞赛和生活的特点,依照学校各项有关学生管理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具体内容:

   1、安徽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。

   2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队教练员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。

   3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队日常训练、赛前训练的规定与补助标准。

   4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代表队外出比赛经费使用的规定。

   5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队服装与器材的管理规定。

   6、安徽工业大学运动员及教练员的奖励。

   7、体育竞赛学分。

   8、奖励与奖金分配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○一五年十二月

一、安徽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

     详见《安徽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

二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队教练员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

   

        为适应学校体育运动发展需要和人才使用机制,建立和推行教练员岗位管理制度,规范教练员聘任管理,保障学校和教练员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 (一)、教练员任职资格评定

        受聘教练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纪律、法规和行为规范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、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;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其他必要的条件。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,不服从管理,出现重大伤害事故的教练员进行解聘。实行个人自主申请,体育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制。教练员资格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身份限制,本人根据评审条件和岗位要求由个人自主申报。

  (二)、教练员的聘任

 坚持在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中实行双向选择,竞争、择优上岗。竞聘上岗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竞聘人员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试或公开述职和答辩。聘期按照省运动会二或四年一个周期的原则,一般为二年,签订聘用协议,颁发聘书;若有“特殊”情况,经体育部部主任会议研究,终止其教练员资格。。

  (三)、教练员岗位

1、校重点运动队:

      1)、校女子篮球设外聘主教练员1名(合同制)和教练员1名;

2)、校男子篮球设男子主教练员1名(不包括短聘、临聘教练员);

3)、校田径队为我校重点运动队项目,共设主教练员1名,教练员2名。

2、校常规运动队

      1)、乒乓球(男、女)队设主教练员1名和教练员1名;

2)、健美操(男、女)队设主教练员1名和教练员1名;

3)、足球队设主教练员1名和教练员1名;

4)、橄榄球队设教练员1名和(或外聘)教练员1名;

5)、排球(男、女)队各设主教练员1名(不包括短聘、临聘教练员);

6)、羽毛球(男、女)队设主教练员1名(不包括短聘、临聘教练员);

(四)、教练员聘期界定

        1、常期训练聘任教练员:为每年省内外有比赛的运动队。该项目的各队2 年一个周期或延至一个重大赛事为一个周期。

        2、短期聘任教练员:为迎接某项省内比赛,在教练员不足或未设训练项目的情况下,根据需要在有比赛任务的学期开学之初,由主教练书面提出,经部室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增设短聘教练员,并临时召开教练员竞聘会;或临时竞聘教练员,竞聘12名主教练员。经向全体教师通报后,由个人提出申请,并在学期初第一周周末召开竞聘会,经考核通过后,第二周上岗工作,至比赛结束后中止教练员资格。

        3、临时聘任教练员:日常训练期间未配齐教练员,主要任务是协助主教练员完成集训和比赛工作。在运动队报名开始前,由主教练书面提出人选,经部室主任会议审核确定,不进行竞聘,工作期限为集训开始至比赛结束后中止教练员资格。

        4、允许教练员提出辞聘,无特殊原因,体育部应予照准。

  (五)、工作量安排与奖惩

1、工作量计算:

1)、校重点运动队:日常训练3次,有比赛赛事的学期每周训练4次,每次1.5学时。赛前集训30天(共30个标准学时),每次不少于2小时;

2)、校常规运动队:日常训练2次,有比赛赛事的学期每周训练3次,每次1.5学时。赛前集训30天(共30个标准学时),每次不少于2小时;

3)、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的运动队:有比赛赛事的学期每周训练4次,每次1.5学时。赛前集训30天(共30个标准学时),每次不少于2小时;注:根据需要,由教练员提出申请,报请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安排寒、暑假集训,寒、暑假集训为上、下午训练,每天计3个学时工作量;30天赛前集训为每天1.5学时工作量。

4)、短期(临时)聘任教练员:同专业的教师每次训练按0.75学时计;非同专业教师每次训练按0.5学时计;比赛按每天4学时计。

当外出比赛工作量小于外出期间误课工作量时,由体育部补齐不足额度的工作量。

市内级比赛不安排集训,比赛期间每天实贴2学时工作量,比赛期间误课工作量大于补贴工作量时,由体育部补齐不足额度的工作量。

2、工作量奖惩:

  1)、有比赛任务运动队的教练员,在该学期内或年度内的工作量实行奖惩制度。即在参加省级以上的比赛中:

1】、获得第一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1.3系数。

2】、获得第二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1.2系数。

3】、获得第三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1.1系数。

4】、获得第四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1系数。

5】、获得第五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0.9系数。

6】、获得第六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0.8系数。

7】、获得第七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0.7系数。

8】、获得第八名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0.6系数。

9】、获得第九名及以下名次,学期内或年度内工作量乘以0.5系数。

2)、没有按时提交教练员文档(年度训练计划、阶段性训练计划、训练笔记、训练小结等)、运动员考勤表,暂扣教练员工作量。教练员没有训练文档材料,扣发工作量的同时,通报批评,直至终止教练员资格。

  (六)、教练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。

附则:安徽工业大学教练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

为了提高我校体育竞技水平,把竞争机制引入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工作中,充分调动教练员岗位工作的积极性,创造性及岗位工作的责任感,特制定本规定。

岗位设置

根据我校体育运动队项目布局和长远发展战略,经调研和慎重研究,确定各运动项目教练员的岗位设置及数额(20人):

田径主教练3人。

男篮甲、丙组主教练各1人。

女篮丙组主教练、教练各1人(主教练已聘)。

女篮甲组主教练1

排球队教练男、女队各1人。

健美操队主教练、教练各1人。

橄榄球队主教练、教练各1人。

足球队主教练1人、教练各1人。

乒乓球教练男、女队各1人。

羽毛球队主教练1人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、使命感和团队协作精神。必须严格遵守《安徽工业大学教练员守则》。

(二)教练员具有较高的教学训练专业技术和能力、具有一定的体育实践和运动经历。同时,具有开拓精神创新理念公关能力。

(三)教练员应要根据运动员情况在学期初制订学年、学期、阶段性训练计划,制定相应的训练目标计划,细化到每个运动员,明确训练时间和地点,并上报体育部分管主任备案。

(四)教练员在遇有重大赛事的学期期间,其教学任务根据训练学时适当减1个教学班级的教学任务,保证训练时间和训练质量。

三、聘任程序  

教练员根据体育部制定相关竞聘办法,由其本人申请,通过竞聘、评审,最后认定主、副教练员。篮球等集体性项目实行主教练负责制,集训和比赛期间可增加教练员,体育部具体负责把关,通过部主任会议决定。

(一)竞聘者须填写《安徽工业大学运动队教练员自荐表》。

(二)体育部聘任小组(主要是体育部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专业的教师,7-9人组成),针对申请者所提供的《自荐表》与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分析、研究,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对申请者进行排序。

(三)候选教练员经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,与体育部签订聘任合同书。

四、其它

(一)教练员竞聘上岗,原则上一个周期进行一次(以全省大运会为周期),即教练员聘任期为2年。如遇特殊情况,聘任期也可提前或推后。个别运动项目若遇急需调整教练员时,经部主任会议研究后,由体育部竞聘小组组织竞聘。

(二)教练员在受聘期间不能完成岗位任务指标;或在体育赛事中,有重大违规违纪现象(如:兴奋剂触犯刑法、运动员违反体育道德精神等),体育部可随时对其实施岗位解聘。

(三)运动大队主教练、教练应聘内容:包括自我竞聘报告和专业理论指导展示两部分。

1、竞聘报告:

1)运动队目标:【1】运动队(运动员)参赛目标;

2】阶段性完成计划、目标。

2)、具备的基本素质:

1】.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2】专项业务知识,运动项目的性质、特征和规律。

3】体育运动的基础知识:恢复、心理训练和管理。

4】心理素质。

3)、具备的基本技能:

1】制定训练计划的能力。

2】掌握收集和分析资料的方法。

3】掌握所需身体素质的测试方法。

4】掌握科学选材的方法。

5】临场指挥能力。

6】.善于总结经验。

2、专项理论指导展示:

1)、所掌握的运动技能

2)、正确的示范、讲解和组织的能力

3、专家评审表

安徽工业大学XXXX年男女(项目:XX组别:XX)竞聘教练员专家评价表

项目:         组别:

日期:20140222

序号

姓名

考核项目/内容

总评分

专项业务能力(30%)
一般/中等/良好/优秀
18-30分)

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(30%)
一般/中等/良好/优秀
18-30分)

训练目标
(10%)
一般/中等/良好/优秀
6-10分)

综合评定
(30%)
一般/中等/良好/优秀
18-30分)

工作经验、专业基础知识、选材等

安徽省高校现状分析、目前队伍的情况、采取的针对措施、科研能力

近期和远期目标:成绩、队员的技战术能力和身体素质等。

工作态度、责任感和队伍管理水平

1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 

 

 

 

 

2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 

 

 

 

 

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 

 

 

 

 

4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 

 

 

 

 

5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 

 

 

 

 

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 

 

 

 

 

7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
 

 

 

 

 

注:上述解释权归安徽工业大学体育部。

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队日常训练、赛前训练的规定与补助标准

(一)、校级运动员

1、没有比赛任务的校高水平运动队,每周训练3次,有比赛任务的校高水平运动队,每周训练不少于4次。没有比赛任务的校非高水平运动队,每周训练2次,有比赛任务的校非高水平运动队,每周训练不少于3次。每次训练不少于120分钟。

2、假期集训一般以30天为准,每天训练2次。赛前集训原则上为30天,每天训练1次,不足30天以实际天数计算。

3、训练补助标准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1】日常训练,运动员每人每天5元。

2】假期集训:运动员每天补助20元,赛前集训:运动员每天补助10元,饮料和营养费每人每天5元。

(二)、教练员

1、教练员工作量计算标准

根据体育部运动队竞赛计划安排,学期内没有比赛任务的校非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,每周训练2次,每次训练1.5标时,每学期15周。有比赛任务的校非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,每周训练3次。若有省级以上比赛任务,赛前集训30次。

学期内,没有比赛任务的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,须指导运动队进行常规训练,每周3次,每学期15周;有比赛任务的学期,(训练工作量实行包干,1次比赛原则上以150标时工作量为准,参加复赛或同级比赛,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标时赛前集训工作量)。

日常训练(不包括“集训”)每次训练不少于120分钟,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每学年不超过140标时工作量,普通运动队教练员每学年不超过90标时工作量,由体育部核发。特招项目,超出部分由体育部根据比赛和训练性质签订的协议确定核算。

比赛期间的工作量:离开本市的比赛,每天按4标时补助计量,若补助的课时,少于比赛期间耽误的课时,则按耽误的课时补足。在本市的比赛,单元内没有课的比赛,补助2标时。单元内有课,按耽误的课时补足。

2、教练员工作量奖惩制度:按体育部现行办法执行。

   3、教练员每学期训练任务,按体育部下发“运动队训练、竞赛任务书”为准。

   

四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代表队外出比赛经费使用的规定

(一)、学校代表队外出参加全国、省、市级比赛,由体育部上报校领导,待批准后执行(包括经费预算)。学校代表队服装与器材统一安排,比赛期间的报名费、车旅费、大会统一安排的食宿费、保险费和参赛费,市内交通费按照发票金额实报实销,报销程序按学校规定执行。

(二)、代表队成员外出比赛乘坐汽车或火车往返途中的误餐补助:途中早餐每人每次10元,途中中餐或晚餐每人每次20元。市内比赛中,因有比赛耽误中餐的,每人每次20.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(三)、代表队成员外出比赛期间,饮料和营养费补助:

1】市级比赛每人每天5元。

2】省级比赛每人每天8元。

3】全国比赛每人每天10元。

(四)、代表队成员外出比赛期间住宿标准:原则以“大会”安排入住,特殊情况,经校领导同意后,方可自行安排在宾馆住宿。

(五)、代表队成员外出比赛往返途中乘车规定:以乘坐火车或大巴为主,超过6小时以上可乘坐硬卧铺。特殊情况,经校领导同意后,方可乘飞机或动车。

(六). 代表队成员外出比赛期间市内交通费:(1)参加省级以上的比赛市内交通费,原则上以乘坐“大会”安排车辆为主,特殊情况下,须经领队同意,以发票为据,实报实销。(2)本市内比赛,以乘坐“大会”安排车辆为主,特殊情况下,须经领队同意,以发票为据,以500元为限,实报实销。

五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队服装与器材的管理规定

运动员参加比赛的服装,视比赛规模、等级而定。校队运动员(注意分类和分项目):田径、篮球、排、足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健美操、橄榄球为一大类;

乒乓球:可更换胶皮一次,200/次。健美操健美、橄榄球的服装:专用服装(特)。

参加全国比赛,外套服标准不超过300/1套,参加省级比赛外套服标准不超过200/1套;短衣、短裤标准不超过200/两套;比赛训练鞋(田径鞋、足球鞋、乒乓球鞋、羽毛球鞋、篮球鞋)标准不超过200/双;各专用比赛运动鞋一双(跑鞋、跳鞋、投掷鞋、橄榄球鞋等),标准不超过250/双,赛后须收回。

注:1、同一年或相隔不足十个月的同一项目比赛,原则上不再重复购置比赛服装。

2、比赛所需的专项器材须专项报告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,经资产管理处招标购置。

3、高水平运动队田径运动员,新生入学发放田径鞋、钉鞋各一双,标准同上。

 六、体育竞赛学分等级(详见学籍管理)

 七、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队考核与奖励

(一)、学生运动员奖励按《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奖励条例》执行。

(二)、教练员(教师)奖励按《安徽工业大学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执行。具体分配原则是:

1)教练员奖金占总金额(超过1000元)的80%;团体项目奖金总额,若超过1000元,则教练员奖金为总金额的80%。若奖金总额1000元以下,则教练员奖金为总金额的100%。团体项目主教练与教练按奖金64分配。

1】、常训教练员奖励按1计算;

2】、短聘教练员(同专业)按0.6计;短聘教练员(非同专业)按0.4计;

3】、临时聘任教练员(同专业)按0.4计;短聘教练员(非同专业)按0.3,其它人员所得20%,纳入体育部统一管理入帐,作为部、室的福利经费。

(三)、教练员在业绩考评、工资晋升、职称评定等工作中,学校和体育部给予相应政策。如《体育部教师职称晋级办法》等规定。

注:对于照顾性质的临时聘任教练员业绩目前只计于续聘教师,不进行奖励分配;对晋升职称教师不计入业绩评分。

(四)、教练员考核办法

  1、要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。其主要包括岗位名称,专业技术职务名称,所需的技能和知识,工作应达到的效率,工作标准和权利与义务。

  2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,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。

  3、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。考核结果记入本人考绩档案,作为续聘、解聘、奖励的依据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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