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部门概况  党建工会  管理制度  师资队伍  教学科研  群体竞赛  学生体质测试  场馆管理 
 
管理制度
  组织管理  
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  管理制度   组织管理   正文
 
安徽工业大学体育馆(场)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 

体育馆()为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。为规范体育馆(场)消防安全的管理,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管理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体育馆()的管理员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,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。

二、体育馆()的管理员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,会报火警、会使用灭火器材。具体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。

三、体育馆(场)的防火管理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
  (1)馆(场)内严禁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。

  (2)安全出口处应设明显标志,禁止堆放物品,保持畅通。

  (3)设专人管理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,保证器材、设施完好有效。

四、体育馆(场)内电气设备的安装、维护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
  (1)定期检测电气设备。对破损、老化、绝缘不良的,及时维修、更换。改装、增设电气设备,须经消防部门审核,报防火负责人同意,由正式电工安装。

  (2)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,必须使用橡胶软线。在地面铺设软线,应有防护设施。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。配线接点应设金属接线盒。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.5米。

五、在体育馆(场)内举办体育、文艺、展览、展销等活动,主办单位必须根据体育馆(场)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方案。防火安全方案应包括:活动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防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方案等,并由管理单位监督主办单位组织实施,并由管理单位加强检查、落实。

六、在体育馆(场)举办体育、文艺、展览、展销活动,必须遵守馆(场)防火管理规定:

  (1)随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,发现火险隐患,及时排除或停止与火险有关的活动。

  (2)搭建台、板以及使用道具、设置布景等,不得使用易燃材料。

  (3)增设巡逻、值班人员,加强巡逻、值班,确保安全。

  (4)活动结束后,对体育馆(场)进行安全检查,确认安全后,切断活动使用的电源。

七、开馆期间,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。安全指示牌及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。安装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,要保证正常使用。

八、禁止在开馆期间进行设备检修、电气焊、油漆粉刷等施工、维修作业。

九、灯光、音响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,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。

十、闭馆前,管理人员须进行安全巡视检查。

十一、管理员定期检查馆内消防设施,保证正常使用。师生员工有权制止损坏、盗窃消防设施的行为。

十二、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,依据教育部、公安部第28号令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安徽工业大学体育部

201691

关闭窗口

安徽工业大学体育部 地址: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北路400号
电话:0555-2311464 邮编:243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