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竞赛日期、地点
2019年10月23-25日(暂定)在秀山校区田径场举行。
二、参加单位及分组
以学院为单位,按男、女分组。
三、竞赛项目
1.学男: 100 米 、 200 米 、 400 米 、 800 米 、 1000 米 、 1500 米 、 5000 米 、4x 100 米 接力、4x 400 米 接力、 400 米 栏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实心球掷远、引体向上。
2.学女: 100 米 、 200 米 、 400 米 、 800 米 、 1500 米 、 3000 米 、4x 100 米 接力、4x 400 米 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实心球掷远、仰卧起坐。
四、参加办法及报名资格
1.各学院报领队1人,且是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。
2.凡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,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到所在学院报名参赛。
3.普通学生组每人限报2项,另可兼报两项接力,每项限报3人(体质测试项目除外,即男子 1000 米 、引体向上,女子 800 米 、仰卧起坐每项限报8人)。接力比赛每项限报1 个队。
4.田径特招的大一、二学生必须参加比赛,其比赛成绩另行备档,如不参赛则取消其训练学分、无体育成绩,所报项目除本人主项外可兼报1副项。
5.报名表(空表)需从体育部网页中“相关下载”栏内下载,详细阅读报名表下说明。于9月27日下午5:00前将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报名表,并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体育部(体育部E—mail:agdtyss @ahut.edu.cn),逾期不予受理,送交后一律不得更改。
五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
1.学生团体奖:男、女组按学院得分多少,分别取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前6名(健美操比赛的前六名比赛成绩:7、5、4、3、2、1 的 2 倍积分计入各参赛单位团体总分, 且所有参赛队再加3 分计入运动会团体总分)。
2.学生单项奖:男、女各项取前8名,并依次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算团体总分,各项报名不足8人减1录取,少于3人不比赛(特招生除外)。破校、省、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记录,分别加9、18、27分。学生男、女单项奖,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,四至八名仅颁发证书。
3.大会设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奖:对比赛中遵守大会纪律、服从裁判并表现良好的代表队和个人,经“精神文明奖”和“优秀组织奖”评选委员会评选后,颁发奖牌。
4.田径特招学生参加比赛的录取办法: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,取前3名;不足3人,按预赛成绩减1录取,田径特招学生取得名次的成绩应超过普通学生第一名的成绩。非田径特招学生参加比赛按其成绩与普通学生参赛取同名次奖。田径特招学生参加比赛,不影响普通学生所得单项名次;田径特招学生比赛取得的名次,记入团体总分。
5.凡有体育特招学生参加接力比赛,取得名次的成绩须超过普通学生接力比赛第一名的成绩,否则不计名次。
6.引体向上、仰卧起坐、 800 米 、 1000 米 4个项目计小团体名次。即参赛者以“国家体测”标准评分累计,取前八名并按2倍分值:18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分计入团体总分。
六、资格审查
(一)、为了端正赛风,体现学校举办学生运动会的育人宗旨,请各学院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,按照本规程的规定,严格把关,杜绝违反规定,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行为。
(二)、大会下设“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”,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。
(三)、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,需向“资格审查小组”提交《申诉报告书》,并同时交纳200元人民币申诉费,如胜诉申诉费如数退还。
(四)、大会将在比赛前,比赛中、比赛后采取不同形式,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进行认真的核查,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、运动队及所在院(部)将给予以下处罚:
1.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问题,取消当事人参赛资格,并视情节分别作出警告、限期换人(不换项目)等处理。
2.比赛中发现资格问题,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:取消当事人参赛资格;取消已赛项目比赛成绩和名次。
3.比赛后发现资格问题,取消当事人所有比赛成绩;接力项目取消该队的名次,并追回奖牌、锦旗,通报全校。
七、比赛规则
采用国际田联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实心球掷远:参赛者站在直径为 2.5 米 的圆圈内,双手握住实心球(软式实心球)举过头顶向前投掷,双脚不得同时离地,实心球出手后,不得踩踏起始线投掷圈弧线。丈量成绩时,类同于铁饼比赛的丈量。每人3次,按成绩录取前6名(成绩相同者须加投一次直至决出名次先后)。
八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请各学院认真进行选拔,组队训练,争取在校田径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。
安徽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19 年 9 月 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