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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部新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
 

一、培养目标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,充分发挥老教师的“传、帮、带”作用,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岗位的要求,熟悉教育教学规律,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方法,快速提升教育教学水平,切实建设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二、培养对象
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须接受导师的指导。

1、当年录用的高校、科研院所毕业生。

2、调入或由其他岗位转入到教学岗位且从事教学工作不满1年的青年教师。

3、根据实际情况,认为需要参加导师制培养的青年教师。

三、导师配备

1、导师从体育部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师中选拔,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。

2、导师与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学科领域须相同或相近。

3、新教师和导师的双向选择机制,新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方向,选择导师。

4、根据新教师和导师的双向选择,按照导师与新教师一对一的原则,研究后确定新教师导师名单。

四、新教师的培养

1、新教师在导师指导下,认真填写《体育部新教师培养计划书》(附件)。

2、新教师参与导师至少一门课程的助课,通过助课,熟悉教学全过程;完成至少一门课程的完整的教学准备,包括PPT、教案、讲稿、教学日历、教学小结等;

3、新教师了解各类科研项目及其申报,积极接受科研指导,主动参与课题研究,初步熟悉科研方法,逐步确立科研意识。通过科研实践锻炼科研能力,完成一篇规范的学术论文,完成一份规范的科研申报书。积极准备并在三年内成功申报校级科研项目。

4、新教师兼任教研室秘书,入职首年实行坐班制,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,熟悉体育部环境和学校相关各项工作流程,完成教研室主要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任务。

五、考核与运用

1、对导师的考核。培养期满后,结合被指导新教师工作学习情况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核,并给出考核意见。考核通过的导师,按每指导一名新教师,每年给予1000元津贴。

2、对新教师的考核。培养期1-2年,期满后,对新教师在培养期内思想、教学、科研情况进行考核,并给出考核结果,其结果作为转正、安排主讲任务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。

 

体育部

2024年1月2日

附件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体育部新教师培养计划书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来校时间


所在教研室


计划培养时间

     

培养

目标


培养

计划


培养

考核

 

 

指导教师:      

部意见

 

负责人:  (公章)      

 

说明:1.培养计划应包括教学、科研及其他方面的培养项目和计划措施,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由青年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填写。2.培养考核由指导教师填写,作为青年教师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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