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工业大学
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质量考核实施细则
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,提高运动训练水平,激发教练员的积极性、竞争性和责任心,做到奖惩分明,特制定下述实施细则:
一、总的要求
运动训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才的培养,学校的荣誉与发展。因此,凡组队训练,其成绩必须有提高;凡出队参加比赛,必须取得好成绩,否则不予组队参加比赛。教练员训练工作量按其训练效果、比赛成绩计算,田径队按运动员个人成绩和比赛结果计量,然后累加;其它各队按队是否达到目标计量。
二、田径运动队教练工作质量考核
1、运动员运动成绩提高并获前三名(主项、兼项、其中一项,以下相同)的,工作量为:总量/6×1.4;
2、运动员运动成绩提高未获前三名的,工作量为:总量/6×1.2;
3、运动员运动成绩保持并获前三名的,工作量为:总量/6×1.1;
4、运动员运动成绩保持未获前三名的,工作量为:总量/6×1.0;
5、运动员运动成绩下降但获前三名的,工作量为:总量/6×0.9;
6、运动员运动成绩下降又未获前三名的,教练工作量为0.8。
注:田径甲组组队参赛教练员工作量计算方法同上,名次要求为前六名。
三、其它各运动队教练工作质量考核
1、达到赛前争取目标,教练工作量按1.4系数计算;
2、达到赛前确保目标,教练工作量按1.1系数计算;
3、未达到赛前确保目标,但取得相近名次的,教练工作量按0.9系数计算;
4、未获得任何名次,教练工作量为0.8 。
四、运动员、运动队成绩标准
1、特招田径运动员成绩标准,以最后一次测试成绩为准,没有测试成绩以二级运动员标准为准。
2、甲组田径运动员以校运动会比赛成绩或进队前测试成绩为准。
3、甲组运动队以上一届比赛成绩为准。
五、对教练员要求
1、教练员根据本规定要求,自愿报名承担训练任务,择优聘请教练员。
2、教练员要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拔运动员组队、田径项目运动员以主项编组,每位教练员带六名运动员,球类项目带一个队。
3、兼接力项目的田径运动员训练应随主项教练员训练为主。
4、接力项目的训练由教练组长负责,但比赛成绩90%属于主项教练员,组长只拿10%。
六、其它
1、总量是按总训练天数计算;
2、无赛事的当年,工作量按1的系数预支,待来年有省级比赛后结算;
3、学院训练队比照校队的计算标准,按其0.7系数折算;
4、部根据省比赛计划及时招聘教练员,被聘的教练员根据项目自报运动员名单,由部分管主任具体协调负责。